第二屆海峽兩岸貨主聯盟會議”聯 合 聲 明
2007年7月31日 大連
第二屆海峽兩岸貨主聯盟會議于2007年7月31日在大連舉行。中國外經貿企業協會、香港付貨人委員會、臺灣託運人(貨主)協會、澳門付貨人協會及遼寧、江蘇、廣東、上海、深圳、廈門等貨主組織及中國輕工工藝品、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及企業代表出席了會議。
與會代表就以下議題進行了討論:
1.班輪組織提高華南地區THC問題;
2.執行交通部《關於加強對班輪公會、運價組織監管的公告》問題;
3.船、貨雙方建立協商機制問題;
4.班輪公司隨意甩貨問題;
5.反壟斷問題;
6.聯合國運輸法公約的缺失問題;
7.發貨人發貨規則;
8.FOB出口,發貨人不能放棄訂托運權利問題等。
經充分協商,會議就如下問題達成共識。現鄭重聲明:
1. 堅決支持中國交通部對四家班輪組織違規提高華南地區碼頭作業
費的處理意見。
2. 嚴格執行交通部《關於加強對班輪公會、運價組織監管的公告》[2007年第10號],敦促班輪組織同貨主組織建立協商機制,在平等的地位上開展協商對話, 促進航運市場的有序發展。
3. 敦促班輪組織嚴格執行《碼頭作業費調查結論》關於“THC是運費的組成部分”的原則以及交通部1996年《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運價報備制度實施辦法》第六條“運價應按CY/CY條款報備”的規定。
與會者一致呼籲班輪公司必須根據以上原則立即撤銷THC及其它各種不合理的收費專案,實行“一口價”運費制度。
4.壟斷特權是造成班輪組織亂收費的主要原因。會議堅決支持歐洲貨主協會、美國工業運輸協會、亞洲貨主協會及其它國家和地區貨主協會要求取消國際班輪公會“反壟斷豁免權”的主張。同時也期盼中國的反壟斷法儘早出臺。
5.目前,“聯合國運輸法公約草案”存在很大的漏洞,在FOB出口情況下,允許買方或其指定的代理辦理訂艙托運手續並直接從承運人處獲取提單,發貨人掌握不了貨物的控制權,這對保護FOB發貨人的權益沒有保障。目前,有些買方利用直接訂艙托運之機,搞無單放貨,發貨人卻不知情。因此,會議呼籲發貨人不應放棄直接訂艙托運和直接從承運人處獲取提單的權利,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與會代表一致呼籲聯合國運輸法應從保護發貨人的權益出發,不能給不法分子創造欺詐的條件。
會議討論了“貨主交貨規則”,並儘快修改完善後公佈實施。
6.甩貨問題是班輪公司常用的手法。班輪公司為了保證滿載率,往往超額接受訂艙,到裝船時,如果超載,就隨意甩貨,使貨主的出運計畫落空,導致一系列的貿易糾紛,貨主損失慘重。我們強烈要求班輪公司重合同、守信用,維護正常的航運秩序,避免給貨主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7.深圳是THC重災區,與會代表支持深圳國際貿易貨主協會就THC問題成立專門委員會的主張,研究攻克就此問題給中國境內及周邊地區托運人造成的困擾和難題並就工作計畫和進展定期向中國外經貿企業協會彙報。
會議還詳細討論了海峽兩岸貨主組織之間如何進一步加強合作、互通資訊,並表示要通過有效的努力來提高貨主組織的地位和影響力。同時在海運、陸運、空運物流供應鏈中創造暢順的環境。
會議決定下一屆海峽兩岸貨主聯盟會議將於 二零零八年五月份在江蘇省召開。
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企業協會 香港付貨人委員會
蔡家祥 副會長 林宣武 主席
臺灣託運人(貨主)協會 澳門付貨人協會
陳秋雄 秘書長 鄧君方 理事長
上海國際貿易貨主協會 廣東省國際貿易貨主協會
朱耀章 常務副會長 蘇戰英 秘書長
江蘇省進出口商會 遼寧省國際貿易貨主協會
王孝敬 常務副會長 曲萬良 秘書長
深圳市國際貿易貨主協會 廈門市對外經貿企業協會
盧慧 秘書長 陳明亮 副主任
中國輕工工藝品進出口商會 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
李文濤 與會代表 何小溪 與會代表
營口菱鎂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廣東省絲綢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張榮陽 董事長 曾仲明 與會代表
河南新飛電器有限公司
王更明 副總經理
(来源:中国企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