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开展外经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根据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依据《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及实施办法》,本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现将[2009]外经贸企协字第13号文转发给你们,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今年的评级服务费进行了下调。根据有关规定,参评企业须先经各省外经贸企业协会初审通过后,再推荐上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因此请各企业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至我会。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309房
邮 编:510620
电 话:020-38819337
联系人:黄煊
附件:中国外经贸企协[2009]外经贸企协字第13号文《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的通知》(www.china-commerce.com.cn/news.asp?classid=8&id=563)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